食藥署提醒,餐館業者產生的廚餘,不管是要清除或再利用,都應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清理法,以及相關規定處理。餐館業者亦可參考食藥署提供的小撇步,從食材、調理及販賣等不同階段,落實廚餘減量。

 

  1. 食材(買得剛剛好):

適量採買:可評估營業狀況及存貨量,依據平均來客數、氣候等各項因素推估食材使用量,避免囤積過多食材。

依據食材品質,進行分級使用規劃:進貨時依食材熟成情況,評估使用順序;依據當季食材設計菜單,降低進貨食材不良率。

設定食材貯存條件及建立倉儲管理規定:貯存食材有適當區隔,並避免交叉汙染;依食材特性(例如:乾料、蔬果、魚肉、添加物等)確認貯存條件,需管制溫度或濕度者,建立適當管制方法,並確實記錄;遵行先進先出原則,並確實記錄。

  1. 調理(煮得剛剛好):

善用全食材運用的觀念:活用食材非供食用的部位,例如:胡蘿蔔皮、洋蔥皮用於熬製高湯;將一種食材應用於多樣菜式中,減少因剩餘而廢棄的食材;善用食材,例如:製成湯類或切成丁狀等;剩餘食材在符合衛生安全前提下,還可製成員工餐。

適當處理及製作食物,避免因汙染或腐壞而丟棄:調理前確認工作場所是否有不符合衛生規範之處;烹調食物時,符合新鮮、清潔、生熟食分開、澈底加熱與確實冷藏等原則;菜餚的貯存及供應,維持適當溫度。

  1. 販賣(點得剛剛好):

張貼海報或標語,向員工、用餐民眾宣導惜食觀念;於菜單中提供多樣化的餐點量選擇,例如:量少等,減少消費者剩食量;建議客人點餐份量,減少廚餘產出;主動詢問客人提供打包服務;透過顧客意見單或觀察顧客用餐狀況,掌握受歡迎菜單,改進供餐內容。

 

 

食藥署 藥物食品安全周報 第697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