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明在巷口跟同伴玩耍,奔跑時不小心跌倒,膝蓋表皮有些擦傷,回家時媽媽準備幫他清理傷口,打開醫藥箱,發現一包已開封的紗布,雖然看起來很乾淨,但卻不知能否用來包紮傷口? 食藥署提醒,若家中有開封過還沒用完的紗布,建議不要用來包紮傷口。
    臺灣屬於較為潮濕的海島氣候,已經開封的紗布,很容易受到周圍環境細菌的汙染,而且擦傷的傷口大多都有感染的風險,如包裝不完整的紗布受到細菌汙染,可能會影響傷口的照護及復原,因此不建議使用。此外,已經過期的紗布,也不應該用來包紮傷口喔。
 

表皮使用的醫用紗布在我國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的鑑別名稱為「外部使用非吸收式紗布」,屬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,必須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或輸入;假如適用於嚴重燒燙傷、免縫、添加藥品、生物製劑或動物來源等,是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。外部傷口照護除了選用醫用紗布以外,也有其他不同材質的醫用敷料可以選擇,民眾可依照傷口特性、產品原廠說明書及醫師的建議,選擇適合的敷料。

 

    有關醫療器材相關資訊,除可向醫師詢問外,也可到食藥署網站的許可證資料庫,查詢產品相關資訊(連結:食藥署首頁>醫療器材>資訊查詢>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>西藥、醫療器材、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)。

 

食藥署 藥物食品安全周報 第684期